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事项票决制暂行办法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23 12:06:37   浏览:8115   来源:法律资料网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事项票决制暂行办法

湖南省永州市人大常委会


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事项票决制暂行办法

(2008年12月5日永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基本原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有关规定,为有效施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关于加强和改进会议审议工作的规定》,制订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实行审议票决的主要事项:
  (一)人事任免案、撤职案、接受辞职案,代表辞职、罢免案,依法许可对代表采取法律措施案。
  (二)须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决定、决议的事项:
  1、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重大措施;推进依法治市,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决策和部署;
  2、根据市人民政府的提议,需要市人大常务委员会依法作出相应决定的事项;
  3、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市本级财政预算的部分变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批准;
  4、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的调整;
  5、全市重要专业规划及调整;
  6、全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及调整;
  7、中心城区重要地名、街道的命名及其变更;
  8、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议、决定;
  9、撤销市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命令及规范性文件;
  10、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在重大问题上不同意多数检察委员会委员的意见而提请讨论决定的事项;
  11、与外国城市缔结友好城市关系;
  12、授予或撤销地方荣誉称号;
  13、确定或变更市徽、市标、市歌、市树、市花、全市性纪念日;
  14、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常务委员会认为需要决定的其它重大事项。
  (三)重大事项的专项工作报告:
  1、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3、办理市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和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的情况;
  4、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城市维护建设资金、土地出让金、住房公积金、教育附加、排污费等各类专项基金的管理与使用情况;
  5、由市本级财政直接投资500万元以上的重大投资项目,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包括国内金融机构、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提供的贷款)政府性举债、市人民政府承诺兜底的重大投资项目;
  6、全市土地年度使用计划和执行情况;
  7、全市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情况;
  8、全市中心城区违法违章建筑处理情况;
  9、全市行政区划的重大调整、变更情况;
  10、全市人口、资源与环境保护中、长期发展规划实施情况;
  11、危及社会稳定和给国家、集体、公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的突发性公共事件;
  12、人民群众来信来访集中反映的问题和社会普遍关注的其他问题;
  13、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重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处结果;
  1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的和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认为需要报告的其它重大事项。
  (四)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及有关部门对常务委员会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或者执行决议决定情况的报告。
  (五)执法检查、专项重点审议整改情况的报告。
  (六)人民群众来信来访集中反映的问题办理情况的报告。
  (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重要交办事项办理情况的报告。
  (八)市人民代表大会授权的重要事项。
  (九)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实行审议票决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三条 会议审议票决事项由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五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审议票决事项的议案,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第四条 会议票决事项的议案提出后,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应当根据会议要求派有关负责人到会作出说明,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第五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会议票决事项的议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同意,会议票决即行终止。
  第六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事项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或电子表决的方式,以获得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
  第七条 未获通过的审议事项应当在下次常务委员会会议上重新报告。
  第八条 经两次报告实行票决,仍未获通过的审议事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通过会议决定,依法采取其他监督方式。
  第九条 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黄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特殊疾病门诊费用管理规定

安徽省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黄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特殊疾病门诊费用管理规定》的通知

黄政办〔2001〕1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黄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特殊疾病门诊费用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七月六日


黄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特殊疾病门诊费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黄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保障参保职工医疗待遇,妥善解决部分特殊疾病大额门诊费用,根据《黄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门诊费用的特殊疾病范围暂定如下:
(一)急慢性肾功能衰竭和各类急性中毒等进行的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
(二)恶性肿瘤(包括白血病)患者进行的放疗、化疗;
(三) 器官移植后的抗排斥治疗;
(四)高血压病三期(有心、脑、肾并发症之一者);
(五)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者);
(六)慢性肺源性心脏病(出现右心衰竭者);
(七)肝硬化(肝功能失代偿期);
(八)精神病(精神分裂症)。
以上门诊特殊疾病的具体诊断标准必须依据国家部颁标准要求执行。
第三条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特殊疾病门诊费用实行审批制度。
(一)参保职工患上述疾病可申请办理《黄山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以下简称《门诊医疗证》);
(二)由(原)用人单位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领取《黄山市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特殊疾病门诊费用待遇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参保职工填写《申请表》后,将本人1年以上的特殊疾病病史资料(原始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交(原)用人单位,由(原)用人单位汇总后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三)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参保人员申请,统一组织体检,符合条件的,发给《黄山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
第四条 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以一个医疗年度为一个结算周期。其中患急慢性肾功能衰竭和各类急性中毒等进行的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恶性肿瘤(包括白血病)患者进行的放疗、化疗,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疗所发生的门诊医疗费参照住院管理,6个月算一次住院,进行结算。
第五条 参保职工在门诊治疗特殊疾病(不含参照住院管理的病种)的医疗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在医疗结算年度末由单位汇总《黄山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和本人病历、专用处方、费用明细清单、收据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报销。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个人在一个结算年度内自费500元后,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自付30%,统筹基金支付最高限额2000元。
第六条 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特殊疾病门诊费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及《黄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用药范围》的规定,门诊就医时其用药必须与相关病种相对应,超出范围的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第七条 因病情恶化或发生其他疾病需住院治疗的,特殊疾病的门诊费用与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一个医疗结算年度统筹基金支付不超过最高支付限额。
第八条 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待遇享受资格,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年统一组织复查审定。弄虚作假者,责令其退还相关费用,并取消其终身享受资格。
第九条 病种范围、用药范围、支付标准随基金积累情况及医疗消费水平变化适时调整。
第十条 本规定由市劳动保障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2000年10月1日起执行。

附件:黄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用药范围

一、慢性肺源性心脏病(出现右心衰竭者)
(一)制呼吸道感染类:
青霉素、硫酸庆大霉素、氨苄西林钠(氨苄青霉素)、盐酸林可霉素、苯唑西林钠(苯唑青霉素)、硫酸阿米卡星(丁胺卡那霉素)、红霉素、头孢氨苄、罗红霉素、环丙沙星、氧氟沙星(国产)、阿莫西林。
(二)制心衰:
氢氯噻嗪、呋塞米、氯化钾、氨苯喋啶、螺内酯、硝酸异山梨酯、硝苯地平、卡托普利(国产)、马来酸依那普利。
(三)改善呼吸道功能:
痰咳净、氨茶碱、二羟丙茶碱、硫酸特布他林、盐酸溴已新、复方甘草片(合剂)。
并发症:硫酸沙丁胺醇、氯化钾、卡巴克络。
二、高血压病三期(有心、脑、肾并发症之一者)
复方降压片、常药降压片、硝苯地平、卡托普利(国产)、马来酸、依那普利、尼群地平、非洛地平、阿替洛尔、酒石酸美托洛尔、氢氯噻嗪、螺内酯、复方罗布麻冲剂。
并发症:复方丹参片、盐酸普罗帕酮、地高辛、地奥心血康胶囊、硝酸异山梨酯、地西泮 (安定)、普通胰岛素、氯化钾、门冬氨酸钾镁、盐酸美西律、盐酸维拉帕米、阿斯匹林。
三、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者)
盐酸苯乙双胍、盐酸二甲双胍片、格列本脉、格列齐特、消渴丸、普通胰岛素。
并发症:复方丹参片、非诺贝特、卡马西平、马来酸依那普利、阿司匹林、青霉素、头孢氨苄、诺氟沙星(氟呱酸)、阿莫西林。
四、恶性肿瘤(包括白血病)化疗类
环磷酰氨(片、针)、司莫司汀胶囊、硫嘌呤片、羟基脲、硫酸长春新碱针剂(醛基长春碱)、他莫西芬(片、胶囊)、白消安(马利兰)、盐酸吗啡、盐酸哌替啶、磷酸可待因、盐酸布桂嗪、安痛定片(针)、双氯芬酸钠(胶囊)。
五、肝硬化(肝功能失代偿期)
益肝灵、肌苷(针剂)、VitC、叶酸。
并发症:螺内酯、氨苯喋啶、氢氯噻嗪、呋塞米、西米替丁(甲氯咪哌)、氯化钾、地衣芽胞杆菌活菌制剂、盐酸普萘洛尔、氨苄西林钠(氨苄青霉素)、哌拉西林钠、云南白药。
六、精神病(精神分裂症)
盐酸氯丙嗪、氯氮平、五氟利多、舒利、奋乃静、地西泮(安定)、盐酸硝西泮 (硝基安定)、盐酸苯海萦、利培酮。
七、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类
肝素〔钠盐、钙盐〕、叶酸、硫酸亚铁、维生素B12、促红细胞生成素。
八、器管移植的抗排斥治疗
环孢素、硫唑嘌呤、环磷酰胺、醋酸地塞米松、氢化可的松。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聘任工人技师和高级技师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农转非的复函》的通知

劳动部办公厅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聘任工人技师和高级技师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农转非的复函》的通知
劳动部办公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各有关部委、解放军总后勤部司令部、生产管理部:
自1987年实行技师评聘制度以来,全国已评聘技师34万人,高级技师2000余人。他们是我国工人队伍中的一支技术骨干力量,在生产第一线发挥了重要作用。各地、各部门对技师的管理做了大量的工作,广东、天津、北京等地对技师直系亲属户口的“农转非”问题作了规定
,基本上得到了妥善解决。现将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聘任工人技师和高级技师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农转非的复函》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同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同类问题。

附:关于解决聘任工人技师和高级技师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农转非的复函
省计经委、公安厅、劳动局、粮食局:
1994年4月1日请示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凡获得省劳动部门颁发的证书、被聘在岗、城镇户口的技师和高级技师,经当地劳动部门和计经委审核同意,并经省辖市公安、粮食部门批准后,当地公安、粮食部门按规定程序为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办理“农转非”手续。
二、技师和高级技师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农转非”指标,由各市在省下达的年度“农转非”计划指标内统筹安排。在宁的部、省属单位所需“农转非”指标,由省计经委下达,省劳动、公安、粮食部门审批。
三、对下列人员的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农转非”,可优先安排指标予以解决:
(一)高级技师;
(二)从事野外作业或其他艰苦行业工作的技师;
(三)年龄在50周岁以上、工龄在25年以上的技师。



1994年6月24日